关于推荐第三届湖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湖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相关规定,2021—2025年第二届湖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高校思政课教指委”)任期已满。为充分发挥省高校思政课教指委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研究、咨询、评价、指导、督导作用,决定启动第三届省高校思政课教指委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第三届省高校思政课教指委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委员若干人。
二、推荐标准
1.政治标准。推荐人选须为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学术标准。推荐人选应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5年以上,教学效果突出,教学研究成果丰硕。若推荐人选现任职于非思政课教学部门,须仍坚持在教学一线承担思政课教学任务。本科院校推荐人选应具有教授职称,高职高专院校推荐人选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学风标准。推荐人选应师德师风高尚,作风正派公正,能够认真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4.其他标准。推荐人选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能够胜任省高校思政课教指委工作。推荐人选应注重向扎根教学一线、教学效果突出的青年思政课教师倾斜。
三、推荐名额及方式
1.推荐名额。每校可推荐1-2名候选人,其中至少1名为一线专职思政课教师。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2.推荐程序。学校党委严格审核推荐人选资格,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思政处。
我厅将根据《湖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结合各高校推荐情况,组织考察遴选,统筹确定第三届省高校思政课教指委委员名单并正式聘任。
四、工作要求
1.请各高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荐工作,严格把关推荐人选的政治素质、学术水平和师德师风,确保推荐质量。
2.各高校须提交正式推荐公文,并填写《湖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1)和《湖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对推荐人员进行排序。
3.请各高校于2026年3月17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1份)邮寄或直接送至省教育厅思政处,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 n j y g w x c b @ 1 6 3 .com。
联系人:尹怡、刘钊,联系电话:0731-82 204082,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办公楼902室。
湖南省教育厅
2026年3月3日
关于推荐第三届湖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pdf
附件1 湖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docx
附件2湖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docx